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楚土告[2015]3号

2015年11月27日 16:31 作者: 来源: 点击:[ ]

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楚土告[2015]3

经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准,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编号

土 地

坐 落

土地面积()

土 地

用 途

出让年限(年)

规划设计条件

起始价(元/)

增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1

YS001

双柏县妥甸镇西城社区上村元双公路东北侧(双柏服务区)

14007

商业 用地

40

0.71.2

30%

30%

470

10

320

元双公路服务设施用地,建筑退元双公路红线距离20

2

YS002

楚雄经济开发区元双公路永兴村委会西侧、广大铁路复线北侧(楚雄服务区)

28581

商业 用地

40

大于1  

小于2

35%

20%

510

10

720

3

YS003

牟定县共和镇散花村委会五组西侧(牟定服务区)

10172

商业 用地

40

2.0

30%

35%

470

10

230

4

YS004

元谋县元马镇龙泉村委会凤仪村西侧(元谋服务区)

10740

商业 用地

40

不在城镇规划区范围

470

10

250

二、报名及挂牌时间

报名时间:20151216日—2015122516∶00时止(办理完毕全部报名所需手续)。

挂牌时间:20151218日—2015122915∶00时止。

上述宗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在挂牌截止时仍有2名以上(含2名)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楚雄州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1、凡满足挂牌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

当单独申请(不允许联合申请)。有意竞买者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内,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5122512∶00时前(以银行到账后楚雄州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开据票据确认为准)到达我局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开发区支行,银行帐号:552381641012015750898

3、参加竞买者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四、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由楚雄州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承办。

五、联系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楚雄州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

报名地址:楚雄市灵秀路321号(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鲁女士

咨询电话:交易中心0878-6168883     储备中心0878-3392985 3391895

楚雄州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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