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楚雄州国资委办公楼及铺面招租公告
楚资源告字[2017]13号
受楚雄州国资委委托,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招租方式对州国资委位于楚雄市鹿城北路37号办公楼二至四楼(三层)及临街铺面一间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位 置 |
面积(平方米) |
竞租底价(元/月/平方米) |
竞租保证金(元) |
1 |
鹿城北路37号办公楼二楼 |
1815 |
10 |
326700 |
鹿城北路37号办公楼三楼 |
鹿城北路37号办公楼四楼 |
2 |
鹿城北路37号一楼铺面 |
40 |
100 |
72000 |
二、经营及使用要求:1.必须持照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2.出租房屋不得经营餐饮、歌舞厅、医院、易燃易爆、危化品等可能产生噪音、空气环境污染及影响城市整体环境和安全的项目。3.房屋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对墙体进行拆除,不得在墙体上开口打洞自行安装门窗,装修改造方案要先报州国资委同意后才能施工。
三、竞租保证金:本次房屋竞租的保证金(详见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竞租人必须一次缴纳。每笔保证金只能参加一个标的的竞价,如果需要参加多个标的的竞价,则需要分别缴纳各个标的相对应的保证金,获得相应竞租资格确认书。如果获得承租的竞租人,应在一个月内把办公楼及铺面租金交于州国资委指定账户,然后由州国资委书面通知州交易中心退回保证金。如果获得承租的竞租人放弃承租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未获得承租权的竞租人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四、租期:5年,以《租赁合同》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五、租金:第一年租金为现场竞租成交价,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3%的比例递增。
六、竞租注意事项:竞租人出价高于保留底价(包含底价)的为有效竞价,在保留底价以上开始竞价。办公楼竞价增长幅度为每平方米每月2元或2元的整数倍;铺面竞价增长幅度为每平方米每月5元或5元的整数倍。
七、保证金缴纳、申请报名及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
保证金缴纳及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11日下午3:00,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
申请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11日下午4:00,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州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土地及矿业权交易科窗口(7号窗口)。
现场竞价时间:2017年9月12日下午14:00时。
现场竞价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一号开标厅。
八、竞租人的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自然人和企事业法人均可参与竞租,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报名时应携带证件:
1、自然人申请时应携带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租保证金交款收据原件。请各竞租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竞租一个标的携带两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两份银行交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等相关有效证件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
2、企业法人申请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6)银行交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两份;(7)竞租保证金交款收据原件;(8)企业公章。
竞租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9月11日下午3:00时前以转账的方式到达我中心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拒收现金和现金汇款),并到州交易中心大厅服务窗口开具竞租保证金收据。个人参加竞租的,保证金交付人和竞租人名称必须一致。汇款任意选择以下帐户均可: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楚雄市支行,帐户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100646320260010001;
开户行: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鹿城南路分社,帐户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2700005565016012,行号:402738000012。
九、出租房屋在报名截止后,由主持人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登陆bet36365首页查询房屋招租须知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楚雄州国资委
咨询电话: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78-6168988
楚雄州国资委 0878-3363097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21日